居民户口簿上的“曾用名”是公民改名后才有的,与出生证明上的名字相同。
2.居民户口簿中的“曾用名”,主要用于市民发现系统数据与新身份证数据不同时进行核对。
3.银行、户籍部门、学籍部门等需要核对信息的,也需要用户口本核对是否有“曾用名”。
扩展信息:
人员姓名:
著名学者蓝明俊认为,曾用名是指我在学习和工作期间使用的名字。《中国公民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簿》中公布的“曾用名”项目和《户籍证明》中公布的“别名”项目,应当填写为过去在户籍管理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的公民姓名。
地名:
中国有5000年的悠久历史,许多地名现在的名称与古代使用的不一致。
比如,北京是周代燕国的都城,被称为蓟;秦朝改为渔阳;它是汉代的北平;隋称卓君;唐朝叫范阳;五代时,为幽州;辽代的南京;晋朝是燕京;元代居多;明初为北平,迁都后为都城;清朝是首都;民国初期为北京,后期为北平,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称北京。
科学技术术语:
对于科技术语,曾用名是指已经使用过的名词。全国科技名词审定委员会根据社会和科技的发展,不定期发布新的科技名词标准。与新名词相比,以前用过的旧名词就成了曾用名。专业稿件一般要求使用标准名词,禁止使用曾用名。
校对的曾用名:
熟悉相关曾用名标准,校对过程中遇到疑难名词,及时查看相关标准。有些曾用名很难把握,比如“哌替啶”是以前的医学名称,目前的标准名词是“哌替啶”。一般编辑很难把握此类问题,使用校对软件校对自己的曾用名,可以有效避免此类问题。
参考:百度百科-曾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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