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哪些类型的公司可以申请简易注销?
1.尚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2.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3.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4.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5.非公司法人和经营单位;
6.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涉及实施国家规定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7.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涉及实施国家规定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8.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请注意,上述企业被人民法院强制清算或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需要申请“一般注销”。
二、深圳公司简易注销流程
1.进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在网站首页商事主体登记界面点击“企业注销一窗通办”。
2.进入注销企业一窗通页面后,点击“我要申请”或点击“填报公告”。(注:第一步发布简易注销公告,第二步提交注销申请。)
3.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如果没有帐号,注册帐号后登录。直接点击登录现有帐户。
4.登录成功后,根据提示选择简易注销,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企业名称,点击下一步进入简易注销公告填写功能。
5.企业未发布简易注销公告的,系统提示其网上公告20天(自然日),点击确定进入公告填报功能。
6.系统弹出简易注销要求。企业读取确认符合提示条件后,点击确认按钮。
7.点击所有投资者承诺书模板下载按钮,下载承诺书,填写企业名称及所有投资者签字盖章,扫描或拍照形成大小不超过1万亿的jpg格式文件后,使用选定文件
功能和上传功能上传承诺书的图片。
8.系统提示承诺书注意事项。企业确认符合提示要求后,点击确认上传按钮。
9.如果上传成功,点击确定。
10.承诺书图片上传成功后,系统提示公告期限及相关规章制度。企业阅读提示后,点击确认发布按钮,正式发布简易注销公告。
系统会将公告信息实时传输到数据共享平台。税务部门从数据共享平台获取企业信息后,对企业是否可以办理简易注销进行查询核实。税务机关有异议的,将在公告期限届满前通过系统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税务机关提出异议的,系统将提示企业,企业无法向登记机关提交简易注销申请。
11.简易注销公告发布成功后,公告信息同步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可在公示平台查看公告。
12.发布简易注销公告20天(自然日)后,进入提交注销申请流程。公告期未满,企业欲正式申请简易注销的,系统将拦截并提示公告期结束时间。
13.公告期满,系统将提示企业确认不适用简易注销。确认后,企业点击确定,进入具体申报信息链接。
14.企业填写简易注销申请信息,选择债权债务和个税汇算,点击提交申请,申请信息将实时提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系统。
15.企业提交申请后,可选择传统预约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部分符合条件的申请可选择全流程网上办理,在线提交电子申请材料。
预约到窗口办理的需收费:(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表(简易)》(原件1份);(2)全体投资者承诺书(原件)(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全部副本(原件)。
转换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