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不核实单位,只调查一些基本信息。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对象为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居留的境外人员。
扩展信息: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五条,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以下简称普查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不得修改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收集、整理的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伪造、篡改普查资料,不得打击报复依法履行职责的普查人员或者拒绝、抵制非法普查活动。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