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申请省级行政区划名称,需向原登记机关提交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由原登记机关在工商局内部网络向省局提交申请,经省工商局核准后方可在公司原登记机关使用。
根据各地要求不同,对省级行政区划公司的要求也不同。
扩展信息: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新法人签字盖章)
2.委派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新法人签字盖章)
3.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的签字盖章
4、股东会决议签字盖章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6.变更注册审核表
7.营业执照核发备案记录表
酌情提交以下内容:
1.房产证、免费使用证(租赁协议)
2.法定代表人信息表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变更)
3、股东出资信息表(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签字盖章
4.股权赠与(转让)协议赠与的,需直系亲属证明,否则需到税缴税
5.关系证明
6.验资报告(变更注册资本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相关证明并在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的说明上签字盖章)
7.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提交前置许可复印件
8.变更涉及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签字盖章
9.新股东或发起人身份证复印件(股权转让)
(各地办理要求不同,详见实际要求)
参考百度百科-公司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