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更过程中没有影响,但变更后银行账户不能注销,财务章可以变更、更换;
2.银行不能每年核对开户资料,所以法人变更后,应及时到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变更;
3.印章方面,银行印章持有人不必放人代表,也可以是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持有人。因此,印章的变更不一定是因为法人变更,不涉及同时办理的问题。
4.公司印章持有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在工商局核发新的营业执照后,凭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变更申请,先注销原基本存款账户,再到拟开户银行开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登记事项变更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在登记前变更登记事项需要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