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规定的事务所名称是什么?
商号是制造商的名称,或企业名称。商号作为企业专业化的标志,是企业法人人格的表现形式。商号经核准登记后,可用于牌匾、合同和商品包装等,其专有使用权不具备时效特征,仅在依附厂商死亡时终止。在一些制造商中,某些文字和数字不仅是商号,还被用作商标。但对大多数制造商来说,商号和商标是不同的。一般说来,商标必须与它们所依附的特定商品相关联,而商号必须与生产或经营该商品的特定制造商相关联。
二、商号与商标在功能和性质上的区别
(1)商标主要用于区分商品或者服务,代表商品的信誉,必须与它们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或者服务相联系而存在。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
商号主要用于区分企业,代表厂商的信誉,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存在联系。商号所有权属于姓名权,因此商号权与人身或身份的关系更为密切。
(二)商标依照商标法的规定注册使用,具有专用权。其专有权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具有法律时效;
依照《公司法》或者《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商号也享有专有权。其专有使用权在注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内有效,与企业共存亡。
(3)商标权受商标法特别保护;
但商号权仅依据《民法通则》对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方式进行保护。
(四)标有公司商号的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往另一国家时,需要在该国单独注册商标,但不必单独注册商号。
企业将自己的商号注册为商标,或者将注册商标变更为企业商号,商标与商号成为同一内容或者是其组成部分。这些都是商标法和公
司法“和《企业登记管理条例》。但是,许多商号没有显著特征,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商号是公司生产的产品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的合法特征,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严格处理。如果不清楚相关情况,可以咨询工商部门,提交规定材料进行合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