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发布公告,对绍兴荣山钢木家具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据了解,绍兴荣山钢木家具有限公司在参与杭州市公安局地铁公安分局新派出所开办费(办公家具)项目(第2项)时,提供的CQTA质量检定合格证、CQTA质量检定合格证、CQTA质量检定合格证、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经查均为涂改、虚假。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一)提供虚假材料中标、成交”的规定。
按照规定,对该公司处以采购金额https://www.zhucesz.com/万元千分之七的罚款,并纳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一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资料显示,绍兴荣山钢木家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法定代表人为朱伟荣。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钢木家具、木家具;销售:钢木家具、办公家具、木门、防火门、钢门、实验室设备、公寓床、酒店用品、酒店设备、教学课桌椅、教学仪器设备、厨房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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