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肉公司挂羊头蹭热度,荣事达怎能坐视不管
家电行业品牌林立,小厂商傍名牌的现象屡见不鲜;某电商因挂“羊头”卖“狗肉”,被“荣事达”商标许可使用人告上法庭--在淘宝网店使用“荣事达”作为婴名关键词,却销售其他品牌的洗衣机。
提起诉讼的是中外合资上市公司惠而浦股份有限公司。惠而浦表示,其拥有“荣事达”品牌洗衣机、冰箱、微波炉专用权,是“荣事达”商标权利人授权的唯一合法生产经营“荣事达”品牌洗衣机、冰箱、微波炉的企业。被告是2018年6月成立于龙山的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家用电器及配件的网络销售、批发、零售。
近年来,惠而浦发现市场上部分经营者生产或销售带有“荣事达”字样的洗衣机等家用电器,或宣传误导消费者以为是“荣事达”品牌的正品。其中,龙山的这家电商在其淘宝店销售的一款洗衣机介绍上突出了“荣事达”字样,但销售的是其他品牌的洗衣机。
有攀附驰名商标的意图
电商公司被判赔偿25万元
原告惠而浦公司的申请主要有两项:被告立即停止在其淘宝店铺中使用“荣事达”字样进行宣传;赔偿原告因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的损失55万元。惠而浦认为,原告与被告是同行业竞争对手,被告不销售荣事达洗衣机。将原告享有专有使用权的“荣事达”商标作为商品关键词,会使产品给公众造成混淆,主观上不公平。被告电商公司未作过多申辩,也未提供任何证据,只是指出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
某电商在其销售的洗衣机名称中使用“荣事达”字样是否构成侵权
?法院认为,被告在同一商品名称中使用“荣事达”字样与“荣事达”商标核定范围相同,文字与“荣事达”商标相同,只是字形不同,虽然“荣事达”与其他文字相比较,大小、字体相同,但“荣事达”字样排在所有文字的最前面,后面一串文字都是描述洗衣机特性的文字,唯一能表示商品的文字是“荣事达”。第一种使用方式能够引起消费者的注意,是一种突出的使用方式,能够起到识别商品的作用,属于商标法上的商标使用。
结合“荣事达”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但被告销售的洗衣机自有商标“Rosiydar”,在婴儿姓名上并未使用自有商标,而是使用了原告享有专用权的“荣事达”商标(仅字体不同)。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主观上具有攀附涉案商标的故意,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解。综上,被告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其销售的同一商品宣传名称上使用了与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属于侵犯涉案商标权的行为。原告作为经授权的独家许可人,有权要求被告停止在淘宝店铺中使用“荣事达”字样作为其乳名的一部分进行产品推广,并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对于赔偿数额,现原告无证据证明被告侵权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及被告取得的违法所得,原告主张合法赔偿,法院根据侵权行为性质、经营规模、主观过错、涉案商标知名度、侵权后果等因素,认定被告赔偿原告包括维权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25万元。
此外,因被告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且商标侵权纠纷已处理完毕,足以保护原告的合法权利,故法院对原告主张被告的同一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主张不予审查。
法院判决被告电商公司
立即停在其淘宝店铺
在婴儿名字中使用“荣事达”
字体
并赔偿原告25万元返回企名网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