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工商局审批,需要提交:
1.所有出资人签字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者签字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当注明委派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和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前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级”、“国家级”、“国际”等字样的,报送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注: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可通过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下载或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
2.提交的申请表等申请材料使用A4纸。以上项目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名,或加盖公章或由其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签名。
3.上述需要投资者签字的,由自然人投资者自行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者应当加盖公章。
(本文内容由百度知道网友meilin926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