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汇川法院板桥法庭来了十位当事人,他们都想起诉某绿色产品开发公司,以讨回劳务费。
“我们还等着弄点钱,买点火炮回家过年,如果对方实在没有多少,就少给点……”
2021年1月27日,汇川法院立案受理原告温某某等十人诉被告某绿色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及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2020年8月6日,原、被告因劳务费纠纷一案,经遵义市汇川区信访和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由某绿色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工资的协议。但期限届满,该公司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遂向汇川法院提起诉讼。
汇川法院板桥法庭受理此案后,眼看春节将至,办案法官立即着手处理,希望文某等十人能拿到钱安心过年。
办案法官立即通知被告到庭,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达成协议,由某绿色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前向每人支付工资及逾期利息。
到了约定的时间,被告仍未履行合同,十名原告再次到法院,希望法院帮助其督促被告履行。
办案法官立即联系被告人,但对方推脱说是在筹钱,一直没有兑现承诺。
为了让原告等人拿到工资回家过年,办案法官安抚原告等人情绪,不断与被告公司电话沟通,经过十余次电话沟通和现场调解。2021年2月10日上午,原告同意被告先行支付2万元,让大家安心过年。
然而,被告仍未履行其承诺。经办案法官多次催促,当日下午,在法院工作人员的主持下,被告向原告发放现金2万元,其余部分法院将继续督促被告履行合同。
年终岁末,
农民工最朴素的愿望就是带着辛苦钱回家过年,不让农民工“愁薪”“烦薪”,及时维护农民工朋友的合法权益,有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汇川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