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您如何快速批准公司名称
随着电子化办公的推行,全国多地实行网上企业自主核名,极大方便了企业登记注册。但由于很多人不了解企业名称登记的相关规定,还是觉得核准一个公司名称很难,让人挠头烧头。在此,我们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简单介绍企业名称核定的三大规则,让您快速为公司核准一个好听、满意的名称。
第一,企业名称四要素的法律规则。即企业名称通常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但是,全国性公司、国务院或者其授权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国务院或者其授权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历史悠久、名称知名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不得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企业集团名称的子公司,字号可以省略;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经营范围包括国民经济行业三大类以上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省略行业表述。
二、企业名称不能与辖区内同行业相同或近似的法律原则。也就是说,企业只允许使用一个名称,不得与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同行业登记企业相同或近似。需要注意的是,相同或者近似的企业名称主要是指同一地区、同一行业内相同或者近似的企业名称。而试图“傍名牌”,如字号同读音、修改字号、仿字号字体、删减字号,包括字号、双字号、数字字号书写方式不同等,都属于字号相近的情形,不能以名核定。
三、法律原则对企业名称的特殊规定。即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1.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不满一年的原名称相同;2.企业名称与被注销登记不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3.个体工商户名称及被吊销业务
被注销登记不满3年的企业名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不满1年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的;4.不得批准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为字号,但行政区划名称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5.未经权利人同意,擅自使用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文字或者企业名称的知名字号;6.未经所有者同意,使用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或者国际国内知名企业的商号或者简称作为字号,易造成公众误解的;7.未经业主同意,使用公众熟知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简称或总称作为字号,易造成公众对投资者的误解;8.未经业主或者有关主管单位同意,使用其他法人、组织或者团体的特定名称作为字号,易导致公众误解;9.使用带有特定政治色彩的文字作为字号;10.使用带有封建色彩、不良文化、破坏社会公序良俗、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文字作为字号的;11.使用具有特定政治影响力或者社会影响力的人名作为字号,容易引起公众误解或者损害其名誉的;12.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使用文学、影视作品、音乐作品以及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栏目名称作为字号的;13.使用言过其实、自称不正当竞争或者排除其他同类生产经营者、服务提供者的文字作为字号;十四、使用外文音译作为字号,其译义含有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内容;15.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16.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17.外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18.政党、党政军机关、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名称和部队编号;19.汉语拼音字母(用于外文姓名的除外)、数字;20.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返回企名网查收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