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2022年应该发生的事情吗?
2022年4月22日、4月23日,北京某文化公司先后申请了“辽宁”“山东”“天宫一号”“国宴”“董事长”“总理”“台湾”“1949”“五个企名网旗”“小米”等。
睁开眼睛看看:
你说“自杀行动”是什么意思?这家公司的行为生动诠释了这一理念!
大量存在“谷爱凌”“全红蝉”“苏炳添”“雷神山”“火神山”“冰墩墩”“丁真”“长津湖战役”等商标申请被驳回的警示,多名申请人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约谈或处罚。申请人不看新闻吗?难道你不知道这样申请商标的后果吗?
这些商标可能违反哪些法律规定?
《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对其商品或者服务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恶意商标的注册申请,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应当予以驳回。
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不为使用”,是指申请人非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提交大量商标注册申请,缺乏真实使用意图,不当占用商标资源,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行为。
过去有哪些商标违反了这一规定?
显然,该公司申请“辽宁”“山东”等一系列商标的行为违反了规定。
《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名称、标志和所在特定地点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地标性建筑名称、图形相同;
(八)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不难看出,上述“国旗”“五个企名网旗”“1949”“党员”“主席”“总理”等商标申请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必然会被驳回。
《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辽宁、山东”,辽宁、山东作为省名,可以随意申请商标吗?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已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该公司在申请“华为”“小米”“抖音”等商标时,没有考虑侵权吗?
商标法第七条: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从该公司申请的多个商标中,是否能看到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影子?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大了对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打击力度,先后驳回了一系列恶意注册商标。2021年,商标局打击商标审查环节恶意注册商标1万件。2022年第一季度,商标局在审查程序中驳回了1万件恶意囤积商标和1628件恶意抢注商标。
从这些数据中,我们很容易预见到申请上述商标的后果!申请人,快醒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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