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公司名称登记授权委托书
模式(一)
兹委托_____(先生和女士)为注册申请人。其权限为:___办理企业(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设立(开业)、变更、备案、注销等登记事项。有效期由每年的日期起至每年的日期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模型(二)
兹委托企业登记机关___办理:
申请___公司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开业)、变更、备案、注销等登记事项。这本书年年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二、登记有限公司的若干必要条件
1、主体:股东必须符合法定资格和人数要求。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下限为一人,可以是自然人股东,也可以是法人股东。由一名股东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财产:股东的出资必须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额,这是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条件。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公司章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时间;
(六)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大会认为
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公司法》所列的前七项属于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强制性规范。对违规者不作记录或记录的,本章程无效。
4.组织机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有公司名称,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机构分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其中,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按适当比例组成。此外,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只设一名执行董事而不设董事会,也可以设一至两名监事而不设监事会。
5.住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公司住所。新公司法第23条关于住所的规定,取消了原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的限制,只要求具备公司住所这一条件,这实际上降低了公司设立标准,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一人公司制度的顺利推行。
3.在何处申请公司注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和公司投资设立并持股50股以上的公司;
2.外商投资公司;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应当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股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
注册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公司;
4.其他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登记注册的公司。
设区的市(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注册工作: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所列公司以外的公司;
2.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登记注册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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