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要发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首先要决定公司治理机构,公司治理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其中股东会的权力最大。那么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是什么,主要机构是什么?
用户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是什么,它的主要机构是什么?
江苏盛典(苏州)办事处唐飞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的最主要组织形式,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登记。其优点是设立程序相对简单,无需公布公告和账目,特别是公司资产负债表一般不公开,公司内部组织形式灵活。其缺点是不能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范围和规模普遍较小,难以满足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一般适用于中小型非股份公司。
对于创业而言,有限责任公司是更合适的企业类型,大部分投融资方案和VIE架构都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的。
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其名称受法律保护,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你不能改变,增加或减少这些词中的任何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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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盛典(苏州)办事处唐飞补充道: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下列组织机构:
1.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2.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三人至十三人。
3.经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4.监事会。经营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由其成员组成
选举召集人。
江苏盛典(苏州)办事处唐飞浦发: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全体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