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即签订高校毕业生、用人公司、院校三方关系协议。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总称。是确立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三方在大学生就业中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表达形式,可处理应届生户口、档案、商业保险、个人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三方协议将在大学毕业生签到公司、用人公司宣布接收后自主终止。签订三方聘用协议常见问题:要看填写的公司名称与部门合理印章名称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技术类专业名称时,应与学院教务部门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缩写。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民营企业一般选择实习期,根据租期长短可在1至3个月不等,实习期为3个月,不能超过6个月。
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研究室一般选择实习期为一年。为吸引生源,不少企业以巨额合同违约金控制生源。但《劳动法》规定,“对负有信息保密责任的职工,用人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职工订立业务条款。三方就业协议由中国教育部统一印制,主要确立了三方的基本情况和规定。三方就业协议成立的重要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定和要求,有效期限为签订之日起至高校毕业生到劳动部门签到之日止。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涉及学院、用人单位和学生三个层面。三方既有联系又相互分离;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控制权和责任构成的双方合同。三是高校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仍是大学生的真实身份,但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是职工的真实身份。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就应该缺失。劳动合同与三方约定的部分有差异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