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注册资本300元以上,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地点
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街316号省工商局登记大厅综合窗口
五、办理时限
六、经办机构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七。处理费用
这件事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第十八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定的代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定的代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企业法人只允许一个名称。申请登记的企业法人名称,应当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核准登记后在规定范围内享有专有使用权。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应当在合同、章程审查批准前,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监督管理企业名称的使用,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企业名称,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一)具有同级行政区划名称的;(二)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包含本级行政区划的。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本办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第十条河北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