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商标审查审理指南》,除企业全称外,还有其他具有鲜明特征的要素,经过长期使用形成独特的对应关系,不会导致混淆和误解。只有公司的全名并不显著,无法成功注册。
根据最新的《商标审查审理指南》,除企业全称外,还有其他具有鲜明特征的要素,经过长期使用形成独特的对应关系,不会导致混淆和误解。只有公司的全名并不显著,无法成功注册。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只有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
(一)只有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
(二)仅直接标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的;
(二)仅直接标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商标审查审理指南
商标审查审理指南
第四章商标显著特征的审查和审理第https://www.zhucesz.com/节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案件
第四章商标显著特征的审查和审理第https://www.zhucesz.com/节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案件
具体考虑因素
1.商标的根本功能是让消费者区分商品和服务,企业名称一般通过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获得,不同地方的企业名称可能只是彼此不同,其余可能完全一致。如果国家知识产权局允许将企业全称作为商标名称加以保护,容易导致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产生误解,也就是说,企业全称无法区分商品或服务。
1.商标的根本功能是让消费者区分商品和服务,企业名称一般通过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获得,不同地方的企业名称可能只是彼此不同,其余可能完全一致。如果国家知识产权局允许将企业全称作为商标名称加以保护,容易导致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产生误解,也就是说,企业全称无法区分商品或服务。
2.公司名称可以变更。如果没有发现重名,就可以更改,更改时间只有一个月左右。但商标名称核准注册后,不得更改,使用时也不能随意更改样式。此时,商标名称与企业名称无法对应。
2.公司名称可以变更。如果没有发现重名,就可以更改,更改时间只有一个月左右。但商标名称核准注册后,不得更改,使用时也不能随意更改样式。此时,商标名称与企业名称无法对应。
3.核准商标有权转让,但如果受让方与商标企业全称不一致,会误导消费者,因此无法转让该商标。
3.核准商标有权转让,但如果受让方与商标企业全称不一致,会误导消费者,因此无法转让该商标。
4.核准商标享有授权权,但不能授权企业全称的商标名称,会误导消费者。
4.核准商标享有授权权,但不能授权企业全称的商标名称,会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