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现场综合深圳晚报、深圳市场监管
6月18日,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有申请人提交公司设立申请,拟设立“我住油,我住油(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简称《规定》),该申请不符合相关规定,该局驳回申请。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有下列情形:……(七)违反公序良俗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不良影响”。我局认为该申请不符合相关规定,不予受理。审核意见为:“经审查,建议更改字号”。
此外,网上流传的拒收意见图片,名义上是“经审核,建议更改字号,不要搞一些花哨的”。发现是人为P图,篡改审计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符。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企业经营者在申报企业名称前,要严格按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申报企业名称,提高企业名称登记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