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分支机构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后,出具《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接收表》;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的全部材料(发放告知书)。
2.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核实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制发《企业登记材料需核实事项通知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驳回申请的决定。
3、5个工作日后(除申请材料实质内容需要核实外),申请人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即可到发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二、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子公司和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重要的企业管理组织形式。两人都有经营资质,都有自己的办公场所。但是,两者又有本质的区别。
1.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具有独立主体资格,享有独立法人地位。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民商事主体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以自己的名义开展活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无独立名称。其名称前应冠以总公司名称,总公司依法设立,仅为公司的分支机构。因此,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其意志在法律上是独立的,母公司不能直接指挥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作为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业务的实施和资金的划转完全受制于公司。
2.两者名称不同
分公司没有独立名称,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名称。分公司名称需添加父级
公司名称;子公司可以不加母公司名称而自行命名。分公司名称虽有“公司”二字,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子公司与普通公司没有什么不同。母公司在分公司持股,利益上还存在更多的联系。
3.两者经营范围不同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母公司,子公司可自行选择经营范围,一般不受限制。
4.两者确立的程序不同
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不同于一般的公司设立程序,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开业手续。子公司需要按照正常规定申请设立。子公司由公司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关于公司设立条件和出资方式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向住所地以外的地方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5.两者的财产关系不同
在产权关系结构上,子公司虽然有母公司的参与,但仍有自己的产权。分公司的财产属于公司,是公司财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示在总公司资产负债表中。附属公司的财产是独立的,与总公司的财产无关。此外,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金转移不涉及所有权的变更,因此无需承担税收。
在司法实践中,分公司的设立流程需要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对相关情况不清楚的,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了解,再依法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具体情况还需要缴纳规定标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