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法规定,具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或者产地产生误解;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然而,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康宝龙岩酿酒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多次申请注册“康宝老窖”文字商标,申请注册图案化的“康宝老窖”,经核准后,该企业未在按照核准图案生产的白酒产品上使用商标,而是擅自变更为文字商标,商号也叫“康宝老窖”。该产品的销量和公众认知度大大超越了其他同类白酒产品,被业内人士质疑为不正当竞争。令同行业不解的是,这一行为竟然受到康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保护。
我国商标法规定,具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或者产地产生误解;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然而,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康宝龙岩酿酒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多次申请注册“康宝老窖”文字商标,申请注册图案化的“康宝老窖”,经核准后,该企业未在按照核准图案生产的白酒产品上使用商标,而是擅自变更为文字商标,商号也叫“康宝老窖”。该产品的销量和公众认知度大大超越了其他同类白酒产品,被业内人士质疑为不正当竞争。令同行业不解的是,这一行为竟然受到康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保护。
康宝龙岩酿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6日。其注册地址位于康保县城西部白龙山,经营范围为白酒酿造、销售;饮料生产、销售;原材料的收购和加工;其他葡萄酒(其他蒸馏酒、勾兑酒)的生产、销售。
康保龙岩酿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6日,注册地址位于康保县城西部白龙山台南
经营范围为白酒酿造、销售;饮料生产、销售;原材料的收购和加工;其他葡萄酒(其他蒸馏酒、勾兑酒)的生产、销售。
2017年8月30日,公司申请注册名为“康宝老窖”的商标,申请注册号为26138070。因该商标为申请人所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相关公众以普通注意力难以清晰区分,被驳回,成为无效商标。
2017年8月30日,公司申请注册名为“康宝老窖”的商标,申请注册号为26138070。因该商标为申请人所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相关公众以普通注意力难以清晰区分,被驳回,成为无效商标。
2019年11月21日,该名为“康宝老窖”的商标申请注册,申请注册号为42490401。商标无效,后续多次申请均被驳回。
2019年11月21日,该名为“康宝老窖”的商标申请注册,申请注册号为42490401。商标无效,后续多次申请均被驳回。
1998年12月7日,名为“康宝老窖”的商标申请注册,注册号为1408891,注册公告日期为2000年6月14日。该商标被图案化并获得批准。但在该公司生产的多款产品中,并未使用商标备案的图形样式,而是使用了未经核准的文字标记。
1998年12月7日,名为“康宝老窖”的商标申请注册,注册号为1408891,注册公告日期为2000年6月14日。该商标被图案化并获得批准。但在该公司生产的多款产品中,并未使用商标备案的图形样式,而是使用了未经核准的文字标记。
产品名称为“保康老窖”的白酒,多款产品标注“康保老窖”字样,没有图案化注册商标形状
商标上使用的商标与记载不一致的,为无效商标。商标名称用于宣传产品,混淆商标真实属性。
产品名称为“保康老窖”的白酒,很多产品都标有“康保老窖”字样,没有图案化的注册商标形状。商标上使用的商标与记载不一致,属于无效商标。商标名称用于宣传产品,混淆商标真实属性。
其中,商品名为“康宝老窖”的蓝瓶包装白酒产品标有“张家口老字号”“CCTV展会品牌”,产品名称为坝上粮食酒-春粮5号,生产许可证为SC11518823719231,厂名为康宝龙岩酿造有限公司(原康宝酿造总厂)商品名为“康宝老窖”的白瓷瓶包装白酒产品标有“宝”字。像这样的产品还有很多,“康宝酒”“福”使用的商标与备案不符。
其中,商品名为“康宝老窖”的蓝瓶包装白酒产品标有“张家口老字号”“CCTV展会品牌”,产品名称为坝上粮食酒-春粮5号,生产许可证为SC11518823719231,厂名为康宝龙岩酿造有限公司(原康宝酿造总厂)商品名为“康宝老窖”的白瓷瓶包装白酒产品标有“宝”字。像这样的产品还有很多,“康宝酒”“福”使用的商标与备案不符。
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预包装食品名称作出规定:“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引人误解、欺骗性的文字、图形介绍食品,也不得以字号、色差等方式误导食品”;“食物应在食物标签的显眼位置清楚标明。”
产品真实属性的特殊名称“。
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预包装食品名称作出规定:“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引人误解、欺骗性的文字、图形介绍食品,也不得以字号、色差等方式误导食品”;“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应当在食品标签醒目位置明确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他人已注册商标或者未注册驰名商标作为字号,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处理。第10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七)具有欺骗性,易导致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解;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是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一部分;使用地名的注册商标继续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他人已注册商标或者未注册驰名商标作为字号,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处理。第10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七)具有欺骗性,易导致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解;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是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一部分;使用地名的注册商标继续有效。
针对康宝龙岩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酒产品商标使用问题,康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解释称,经查,该公司使用的“康宝老窖”归该公司所有。商标注册日期为2000年6月14日,第二次续期,有效期至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