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获批时说“可用”,注册时说“不可用”,是不是例行公事?
公司获批时说“可用”,注册时说“不可用”,是不是例行公事?
今天,我接到了一个咨询。这个案例颇具代表性。今天出版了,与大家分享。主要意思是“公司注册时,代理人说公司名称可用,但实际注册时,代理人又说公司名称不能用,这是套路吗?”
“我们想在马来西亚注册公司,查名字的时候,中介告诉我们公司名字可以用,”李女士说。按照代理人的要求,我们提交了签好字的文件进行注册,但此时却被告知公司名称不可用,需要重新更改名称,或者去掉一个字,说这个字不合法。我只想问,我是不是在例行公事?你查名字的时候为什么不早点说?“
上面这段话是我们接待的一位客户的口述。其实我很同情他的原代理,但我真的不完全怪原代理公司。造成这一后果的是马来西亚有关当局。
我来谈谈马来西亚核准名称和注册名称之间的真实情况。
在查看名称时,官网上会出现一段文字,提示可以注册这个公司名称:未找到匹配名称。你可以继续申请,但最终结果将由注册官决定。若要继续,请按下面的“提交”按钮。(翻译:找不到匹配的名字。你可以继续申请,但最终结果将由注册官决定。要继续,请按下面的“提交”按钮。)
真实注册结果:例如,在本例中,验证名称时没有相同的名称。完成提交后,公司委员会已
有关当局已决定“Corp”是一个受管制的字眼,只能由政府部门使用。
文章由北京欧美瑞国际编辑出版。欢迎关注、收藏、转发。带你学习海外公司注册、公司年审、公司开户等相关知识!转发请注明“北京欧美瑞”,图片及部分信息在网上,特此声明!返回企名网查看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