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限新闻记者曾令琪
极限新闻记者曾令琪
4月26日,湖南高院通报称,曾经在薇娅直播间售卖的袁米侵犯了袁隆平的姓名权、肖像权。判决某农业公司立即停止对袁隆平姓名、肖像进行商业使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隆平高科经济损失10万元。公告一出立即引发关注,
4月26日,湖南高院通报称,曾经在薇娅直播间售卖的袁米侵犯了袁隆平的姓名权、肖像权。判决某农业公司立即停止对袁隆平姓名、肖像进行商业使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隆平高科经济损失10万元。公告一出立即引发关注,
但极新闻记者注意到,4月27日,元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米科技”)官方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上,仍在继续使用袁隆平的名字和肖像。对此,源米科技工作人员回应称,公司目前仍与原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高科”)、湖南高院保持联系。今后,该公司也将向公众说明这一情况。
但极新闻记者注意到,4月27日,元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米科技”)官方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上,仍在继续使用袁隆平的名字和肖像。对此,源米科技工作人员回应称,公司目前仍与原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高科”)、湖南高院保持联系。今后,该公司也将向公众说明这一情况。
湖南高院二审判决元米科技侵权
湖南高院二审判决元米科技侵权
4月26日,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袁秘在薇娅直播间冒用袁隆平姓名、肖像卖大米,法院宣判》。介绍了为规范袁隆平院士姓名权和肖像权的商业使用,袁隆平院士生前与隆平高科签订了《袁隆平品牌权利许可协议》,后者获得了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袁龙的独占许可
平院士姓名权、肖像权的商业权利。
4月26日,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袁秘在薇娅直播间冒用袁隆平姓名、肖像卖大米,法院宣判》。介绍了为规范袁隆平院士姓名权、肖像权的商业使用,袁隆平院士生前与隆平高科签订了《袁隆平品牌权属许可协议》,后者获得许可袁隆平院士姓名、肖像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专有商业权利。
薇娅直播间售卖袁密过程中多次使用袁隆平院士姓名和肖像(来源: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
薇娅直播间售卖袁密过程中多次使用袁隆平院士姓名和肖像(来源: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
但在2020年,隆平高科发现元米科技、千寻(杭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黄薇(网名“薇娅薇娅”)、淘宝网涉嫌侵犯袁隆平姓名权、肖像权,并出具警示函。因此,元米科技产品暂停直播销售。
但在2020年,隆平高科发现元米科技、千寻(杭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黄薇(网名“薇娅薇娅”)、淘宝网涉嫌侵犯袁隆平姓名权、肖像权,并出具警示函。因此,元米科技产品暂停直播销售。
元米科技官网问答页面配有袁隆平照片
元米科技官网问答页面配有袁隆平照片
虽然《警示函》要求元米科技“立即停止在互联网等渠道销售假冒‘袁隆平’大米等侵权商品,并下架相关网页;未经合法授权,禁止使用袁隆平相关姓名、肖像、商标进行商业宣传,或者在推广相关产品时与袁隆平建立联系”,但元米科技从未停止在其微信公众号及网站相关文章中使用袁隆平姓名、肖像,因此隆平高科诉至法院。
尽管《警示函》要求元米科技“立即停止在网络等渠道销售假冒‘袁隆平’大米
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移除相关网页;未经合法授权,禁止使用袁隆平的相关姓名、肖像、商标进行商业宣传,或者在推广相关产品时与袁隆平建立联系。“源米科技从未停止在其微信公众号及网站相关文章中使用袁隆平的姓名和肖像,因此隆平高科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源米科技在其微信公众号及网站相关文章中使用袁隆平姓名、肖像的行为,系通过将袁隆平院士姓名、肖像与其公司及其海水稻产品关联的方式进行介绍、宣传,均属于商业用途。这种使用行为会让消费者迷惑,误以为某农业公司的产品是袁隆平院士推荐或代言的。
法院经审理查明,源米科技在其微信公众号及网站相关文章中使用袁隆平姓名、肖像的行为,系通过将袁隆平院士姓名、肖像与其公司及其海水稻产品关联的方式进行介绍、宣传,均属于商业用途。这种使用行为会让消费者迷惑,误以为某农业公司的产品是袁隆平院士推荐或代言的。
源米科技与袁隆平院士于2018年签署的合作协议,就大米食味与评价进行合作。袁隆平院士只是为一家农业公司在大米食味与食品安全领域的科研提供全面指导。合作协议约定的事项与海水稻产品研发推广无关,也不涉及袁隆平院士允许某农业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其姓名、肖像的相关约定。源米科技未能提交有效证据证明涉案海水稻产品系袁隆平院士及其研发团队研发的事实。
源米科技与袁隆平院士于2018年签署的合作协议,就大米食味与评价进行合作。袁隆平院士只是为一家农业公司在大米食味与食品安全领域的科研提供全面指导。合作协议约定事项与海水稻产品研发推广无关,也不涉及袁隆平院士允许某农业公司经营
根据运动中使用其姓名和肖像的相关约定,源米科技未能提交有效证据证明案涉海水稻产品系袁隆平院士及其研发团队研发的事实。
法院认为,袁隆平院士为人类粮食安全作出了重大贡献,各类社会主体应当尊重其姓名和肖像,审慎规范使用。尤其是商事主体,在宣传与袁隆平院士的合作时,应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捏造夸大双方合作程度,误导消费者,获取商业利益。
法院认为,袁隆平院士为人类粮食安全作出了重大贡献,各类社会主体应当尊重其姓名和肖像,审慎规范使用。尤其是商事主体,在宣传与袁隆平院士的合作时,应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捏造夸大双方合作程度,误导消费者,获取商业利益。
源米科技未经许可,在海水稻等产品推广相关文章中商业性使用袁隆平姓名和肖像,但无法证明袁隆平院士与其推广产品之间的关联程度,也无法证明该关联程度与其涉案推广文章载明的内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