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网约车行业一直陷入两难境地,一方面因为疫情影响,行业整体订单量下滑,另一方面各级主管部门对网约车合规的要求和规范不断严格,加之平台派单政策也向双证合规方向倾斜,不办证就越来越难拿到平台派单,因此,不少司机在办证和不办证之间犹豫不决。一方面,网约车经营许可申请门槛高,个人无法申请,只能给租赁公司打电话,每月支付高额的催缴费。此外,办证后,车辆性质变更为营运,驾驶人需要承担较高的费用,很多驾驶人不敢办证,也没有办证渠道。
那么有没有办法解决司机办证的问题呢?近日,天津市出台新政,鼓励驾驶人办理双证。此次,天津发放的网约车运输证中,有一个流程非常亮眼。新出台的政策规定,“车辆为个人所有,车辆所有人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名下未登记的其他网约车;除出租汽车经营者、汽车租赁企业外,其他单位、社会组织的车辆不得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这一政策的出台,意味着想要办理车辆运输证的司机不再需要挂靠租赁公司,个人也可以办理网约车经营许可证,这对一些想要合规的司机来说非常方便。
以下为新规原文:
网约车运输证办理指南
为方便市民了解网约车运输证办理流程,根据我市网约车管理办法,特制定相关办理指引进行说明:
一、车辆准入条件
第十一条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公安机关登记的7座及以下载客汽车,在车辆检验有效期内无未处理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录。
(二)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客运”的。
(
三)符合本市最新实施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四)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发动机排量不小于L;新能源汽车轴距不低于2650毫米。
(五)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紧急报警装置,以及车内外具有固态存储、无线传输、图像监控功能的行驶记录装置。
(六)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七)电子运输证应当在指定地点设置。
(八)车辆为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未登记在其名下的网约车;除出租汽车经营者、汽车租赁企业外,其他单位、社会组织的车辆不得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提交的车辆运输证明
第十二条拟申请本市网约车许可的,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应当统一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约车经营申请表。
(二)车辆产权属于企业或单位的,需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法人登记证书及复印件;车辆产权属于驾驶员的,需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身份证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购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四)车辆所有人与网约车平台经营者签订的入网经营协议及有效委托手续。
(五)其他证明符合网约车条件的材料。
三。处理过程说明
(一)具体审批流程:
(二)注意事项
1.根据《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网约车运输证须由网约车经营者管理
部门提交办理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车辆的,申请人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保证车辆无未处理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录,否则无法通过审验。
3.网约车运输证办理按审批流程依次进行。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网约车经营企业。
4.请市民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如果通过非正常渠道处理,由此产生的纠纷将自行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