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分公司并不是真正的心甘情愿的公司。其名称虽有“公司”字样,但实际上是在总公司名称后增加了分公司的标识,也就是说,并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因此,注册上海公司网为大家介绍关于分公司是否有章程、章程如何设置以及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1.分公司是否有公司章程,如何建立公司章程
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住所地以外设立的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然有“公司”二字,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而是没有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需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应当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按照业务经营的分类和地域范围,采取在公司内部设立分支机构的管理模式,进行合理分工。
二、设立分会的材料
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复印件;
3.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司股东大会提请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5.办公场所居住证明。出租的,提供出租合同及出租人房产证复印件;
6.分公司负责人的公司任职证明;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应提交相应的许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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