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穗云健处字[2022]31号),广州市再水衣化妆品有限公司因涉嫌违法竞争,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2万元。
近日,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穗云健处字[2022]31号),广州市再水衣化妆品有限公司因涉嫌违法竞争,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2万元。
当事人:广州市在水怡芳化妆品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许可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MD897G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村北环路50号1栋501-265(仅限办公场所)2021年7月5日,根据举报,我局发现广州市在水怡芳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遂依法立案调查。(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的伊三米空气雾名片唇釉予以扣押)。经查明,2021年6月1日起,当事人委托汕头市申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伊三米空气雾名片唇釉,并通过网络平台(淘宝平台)销售。截至被我局查获时,当事人委托汕头市申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埃三米空气雾名片唇釉9639箱,已销售39箱,销售金额共计元,销售均价元/箱,库存9600箱,库存价值321024元,非法经营额元。广州逸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国内知名的大型化妆品生产销售企业,主要生产Perfect Diary完美日记等国内一线时尚化妆品品牌产品。完美日记完美日记商标于11月21日核准注册,经过广泛宣传和持续推广,在全国范围内享有较高知名度。2021年2月,完美日记完美DI
ARY商标被列入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并荣获2018年美V奖“十大国产彩妆品牌”等一系列奖项。广州逸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设计生产的完美日记雾名片唇釉于2021年3月4日申请包装瓶外观设计专利,并于2021年7月20日获得外观设计专利证书(证书号6721157)。2021年3月,完美日记雾名片唇釉产品上市。该产品凭借新颖别致的装饰设计,持续广泛的宣传推广,以及完美日记品牌的影响力,迅速成为国内炙手可热的口红产品,为相关公众所熟知。自上市以来,完美日记雾名片唇釉签下赵露思作为品牌代言人,并在抖音等地广泛宣传。推广产品费用已超过100万元,在抖音app软件发布广告推广完美日记雾名片唇釉,点赞量超过10万,曝光量超过百万。当事人委托生产的伊三米空气雾名片唇釉,其形状、花纹、颜色、排列方式与广州市逸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生产的完美日记雾名片唇釉包装装潢近似。当事人在淘宝店铺推广伊三米空气雾名片唇釉的页面上使用了“完美日记名片唇釉软雾哑光绒卡口红正品新品唇釉久久为功”“完美日记/完美日记”等字样。其产品图片、海报与广州逸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推广的完美日记雾名片唇釉相似,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与广州逸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生产的完美日记雾名片唇釉存在特定联系。综上,我局认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所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证明当事人主体信息的当事人执照复印件;2.现场勘验笔录、证据复印件提取单证明当事人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3、广州逸仙电商限购公司提供的(2020)粤广南粤12391号《公证书》,证明完美日记品牌多次获奖;4.广州逸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的合同等材料证明完美日记雾名片唇釉是具有影响力的商品。5.查询笔录证明当事人委托伊三米空气雾名片唇釉的数量、销售数量及价格;6.现场提取当事人网店产品宣传图片,证明当事人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7.当事人提供的销售单据及说明,证明伊三米空气雾名片唇釉的生产、销售情况。2021年10月25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依法告知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并告知其有权依法陈述、申辩或者要求听证,当事人要求听证。我局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听证会。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该案涉嫌不正当竞争案件主体正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裁量适当,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程序合法,维持处罚建议。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没有证据表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了严重危害后果,符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说明违法事实,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规定,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矩阵》,对当事人按照从轻情节给予处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经营者不得有下列混淆行为,可能导致人误认为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有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标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有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物品。违法经营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当事人:广州市再水怡芳化妆品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许可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MD897G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村北环路50号1栋501-265(仅限办公)
2021年7月5日,我局根据举报,发现广州市在水怡芳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遂依法立案调查。(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的伊三米空气雾名片唇釉予以扣押)。
经查明,2021年6月1日起,当事人委托汕头市申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伊三米空气雾名片唇釉,并通过网络平台(淘宝平台)销售。截至被我局查获时,当事人委托汕头市申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埃三米空气雾名片唇釉9639箱,已销售39箱,销售金额共计元,销售均价元/箱,库存9600箱,库存价值321024元,非法经营额元。
广州逸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国内知名的大型化妆品生产销售企业,主要生产Perfect Diary完美日记等国内一线时尚化妆品品牌产品。完美日记完美日记商标于11月21日核准注册,经过广泛宣传和持续推广,在全国范围内享有较高知名度。2021年2月,完美日记完美日记商标被纳入
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并荣获2018美V奖“十大国产彩妆品牌”称号等一系列奖项。广州逸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设计生产的完美日记雾名片唇釉于2021年3月4日申请包装瓶外观设计专利,并于2021年7月20日获得外观设计专利证书(证书号672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