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阳,车标分为“大标”和“小标”。“大标识”归出租公司所有,经营者可向出租公司购买6年(调整前为8年)的出租车使用权。“小标识”是指出租汽车所有人拥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所有权。网标:只转让一张“营业执照”,即产权变更。
沈阳市大部分出租车标识由出租车公司持有,少量个人标识存在,且往往挂靠有标识的出租车公司。
出租车,临时用工用车,通常按里程或时间计费,也叫出租车。台湾叫“的士”,粤港澳叫“的士”,新加坡、马来西亚叫“德士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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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行业收费种类繁多。据不完全统计,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涉及的各类收费项目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性集资、摊派、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其他收费等。
道路运输年检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工本费、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费;交通运输管理费、客运管理费、治安费、特种行业检测费、机动车排污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企业剥削”仍是出租车司机最切齿的痛。出租车经营的主要症结是公司化剥削,这也是许多出租车公司发家致富的商业秘密。
公司剥削在任何地方都很普遍。出租汽车公司是出租汽车特许经营的产物。通过特许经营制度,出租车企业获得了经营许可、经营权和驾驶员选聘权,形成了出租车公司化的格局和模式。
参考|人民网-沈阳出租车标识价格降至两年前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