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
扫黑除恶监督利剑重拳出击
在检察一线工作了18年的朱长城,是郑州市检察系统有名的办案能手。巡视以来办理的1000多件案件无一件错案,特别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朱长城俨然成了一名战士。
在办理黑恶案件中,朱长城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提前介入,以准确的检察建议引导侦查机关收集证据,使大案要案相继告破。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朱长城严格研究事实证据,总结论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构成要件和证据标准,相关审查认定经验为全市、全省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供了借鉴和范例。
其中,在办理段某涉黑案中,朱长城仅在审查逮捕时就追捕了4名失踪罪犯,这4名失踪罪犯后来分别被判处6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还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十大精品案件”。
心中有灯用智慧传递司法温暖
管城区一处在建房地产工地上,工人们正在热火朝天地施工。然而,一年前,这里却是一片萧条,不仅项目难以推进,投资方也面临破产的危机。
早在2012年初,项目投资人杨某就在崔某的介绍下投资,利用崔某的房地产公司资质,接手辖区某小区的开发。不料,崔某于2012年擅自与某建筑公司签订施工合同,骗取定金2000余万元后失联。杨某5年内多次协商拆除已建建筑物未果。2020年1月,杨某组织强拆,某建筑公司经理张某与其对质。侦查机关先后对杨某、张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管城区检察院受理此案后,朱长城提前介入,及时建议侦查机关对杨某、张某取保候审。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他调取了大量案外证据,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之后,他认定杨某和张某都不构成犯罪,他绝对不起诉。案件结了,朱长城却没有办理此案。他积极引导推动平安、
杨某代替建筑公司预付农民工工资1300余万元。该案还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风险防控优秀案例
坚持创新长效机制,提高监督实效
为增强人民银行检察建议的刚性,朱长城提出了将检察建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设想,并规定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回复人民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的,人民检察院将再次发出检察建议,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支持制度的决议》,有效解决了人民银行检察建议流于形式、监督不力的顽瘴痼疾,在全国转发推广。
在全国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朱长城创新了量刑建议释明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对该制度给予高度评价,明确要求“适时在全国推广”。目前,该制度已写入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最高检“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二十九项重点任务清单。
(河南法制报记者景瑞/整理)
个人名片
“崇发正气,唯精独绝。”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朱长城始终将这种精神熔铸在检察事业中。从业18年来,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集体三等功2次,被评为管城区“维护稳定先进个人”、全市“十佳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