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被称为网站的版权声明。
在网站上主张版权的做法起源于美国。美国版权局也适用参考标准和格式。关于书籍、电影DVD、唱片、网页、软件等的版权声明必须包含这三个部分:
①英文单词“版权”(直译为版权)
②作品首次发表的年份
(三)作品著作权人名称--权利人除作者或多个作者外,还可以是拥有著作权的公司、企业;该名称可以是可识别的所有者的全名、名称的缩写以及所有者的其他公开名称。
简单来说,标准格式应该是:版权+[日期]+[作者/所有者],版权+[日期]+[作者/所有者]
一些网站还添加了一个后缀“保留所有权利”。(通常直译为“版权所有”)在版权所有人的版权声明之后,使整个格式变成类似“版权所有2016XXX。保留一切权利。”
用中文写版权声明时,也可以加上“版权”二字,但要注意它在后面的位置。切记不要直接用“版权所有”代替“版权所有”,写上“版权所有1996-2012 XXX。版权所有”。
为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国际文学艺术协会于1883年倡导瑞士政府,于是于1886年9月9日在伯尔尼召开会议,通过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简称“伯尔尼公约”)。
现行《公约》的核心规定是,每一缔约国应自动保护在伯尔尼联盟所属的其他国家首次出版的作品和作者为这些国家公民或居民的未出版作品
产品。
公约在结构上分为正文和附件两部分,在内容上分为实质性条款和组织行政条款两部分。正文共38条,其中前21条及附件为实体条款,后17条为组织管理条款。《公约》的规定更为具体和详细,规定作品版权不依赖于任何程序(如登记、支付样品等),保护期相对较长。
参考万维网-版权声明
参考百度百科--《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