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共车辆购买保险,可持车辆行驶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上年度保单到保险公司投保。如果是首次投保新车,则需要携带车辆合格证和购车发票。由于不同保险公司的投保信息可能不同,最好提前询问保险公司要求的投保材料。公共车辆不能以私人名义投保。如果你想以私人名义购买汽车保险,你需要过户。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十一条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重要事项。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种类、品牌型号、识别代码、车牌号、使用性质,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机动车出险情况以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投保人应当一次性缴纳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被保险人签发保险单和保险标志。保险单和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车牌号、保险期间、保险公司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辆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样式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