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6日电(闫舒欣实习生于彦辰)6日,资金面宽松,Shibor短端品种多数下行。从消息面来看,债市有哪些公告值得关注?经纬君为您一一梳理。
公告快速查看
1、惠誉:下调云投集团评级至“BBB-”,展望负面
2、长江证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为专业投资者
3.福建省晋江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权属企业股权转让
4、镇江市国有投资控股集团:完成“18镇投01”回售工作
5、东风日产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监事为安德鲁·沃尔特·迈尔
6.广州方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
7、海航控股:拟召开“19海航SCP002”持有人会议审议本金延期议案
8、成都兴城投资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变更
9.天津市武清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公司制改革、名称变更
10、常熟市城市管理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变更
11、新光控股集团: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亮点跟踪
1、惠誉:下调云投集团评级至“BBB-”,展望负面
惠誉报告称,将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期外币和本币发行人违约评级从“BBB”下调至“BBB-”,展望为“负面”。惠誉还将云投集团担保的票面利率和2022年到期的美国6亿美元债券评级由“BBB”下调至“BBB-”,该债券由云投集团全资拥有的境外特殊目的公司、位于英属维京群岛的碧海有限公司发行。
2、长江证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为专业投资者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开
报告称,公司此前在申报债券时冠名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鉴于本次债券为分期发行,且受跨年因素影响,根据公司债券命名惯例,经主管部门同意,将本次拟发行规模不超过41亿元的公司债券名称确定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署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法律文件的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债券:21长江01
3.福建省晋江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权属企业股权转让
福建晋江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已将晋江市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子公司的国有股权划转至福建晋江欣嘉园控股有限公司。目前,相关工商登记已完成变更。
相关债券:20晋江建投PPN004
4、江国资投资控股集团:完成“18镇投01”回售工作
镇江市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告,“18镇投01”回售有效登记数量为1万手,回售金额1亿元。公司对本次债券进行回售,经最终确认,本次债券回售金额为0元,其中通过非交易转让方式回售的债券金额为0元,未回售债券注销金额为1亿元。
相关债券:18镇投资01
5、东风日产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监事为安德鲁·沃尔特·迈尔
东风日产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决定聘任Andrew Walter Maeer先生接替Vishal Chaudhury先生为公司监事。
相关债券:18东风日产汽车债02
6.广州方圆房地产开发:涉及重大诉讼
仲裁
广州方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告称,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截至公告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尚未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整体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及时披露诉讼进展情况。
相关债券:20方圆01
7、海航控股:拟召开“19海航SCP002”持有人会议审议本金延期议案
主承销商浦发银行公告称,海航控股拟于2021年1月6日召开“19海航SCP002”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一“因到期日临近,需缩短会议期限”、议案二“发行人申请将”19海航SCP002“超短期融资券本金展期270天,利息按展期期间利率承担”。
8、成都兴城投资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变更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公司决定聘任赵卫东同志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张俊涛同志为公司专职外部董事(保留企业专职待遇)。本次人事变动属于公司经营中的正常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偿债能力及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
相关债券:20兴城投资SCP001
9.天津市武清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公司制改革、名称变更
天津市武清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公告称,该公司已完成公司制改革,由全民所有制改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改制后,新公司名称为“天津市武清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仍为172亿元人民币,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武清区国资委,原公司资产及债权债务由改制后的新公司承继。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相关性
债券:15武清国投债券
10、新光控股集团: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新光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周晓光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新光控股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与*ST新光其他股东的一贯关联关系,周晓光作为新光控股的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新光控股立案调查,并向周晓光了解相关情况。公司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