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原油进口权由商务部授权给多家外贸代理机构,进口原油数量不限且不征收关税,包括:
1.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2.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公司(中石化全资),即中联重科、联合石化;
3.中国联合石油有限公司(中石油合营控股),即中联石油、联合石油;
4.珠海振戎公司;
5.中海石油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具体流程:
目前五大国营贸易进口格局并非一蹴而就。它是从计划经济时代一步步发展起来的,具有强烈的时代烙印。最早的原油进口由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中化集团前身)经营,即所谓特许经营制度,所有石油产品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93年。
1993年,我国开始成为原油净进口国,国际石油市场油价大幅波动。为增强抗风险能力,中国石油与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合资成立了中国联合石油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与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合资成立了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公司。由此,形成了以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为主的三大原油进口格局。此后,1995年,珠海振戎获得石油进口权。
1998年,石油行业重组,中石油、中石化按照上下整合的方向进行重组。中化集团被要求将持股比例从50降至30,并退出联合石油和联合石化的管理。这样,就形成了我国加入WTO时拥有原油贸易进口权的四家企业。
2004年,中国海油获得国营贸易原油进口权,承担原油进口推销员的公司是中海油中石化联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中海油与中石化的合资公司。2010年,中国海油国际贸易经营主体变更为中国海油石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组织。
中化集团在合资期满时退出联合石化,中石化获得联合石化完全控制权。
对原油进口(国有进口、非国有进口)的资格进行了解释“关于原油的那些事”(2)
什么是原油进口配额,哪些企业有原油进口配额?《关于原油的那些事》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