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件又称信函,是指接受客户委托,对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和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和发送的专业性法律文书。
1.可以先把事情和指示告知对方,根据自己的想法和要求,起草一封信,签字,然后盖章。
2.然后寄给你想寄的人或公司。
3.收费方面,一般收费1000左右。如果这件事同时委托办理,发函时可以少收或不收费用。
通信的作用:
1.调查取证。当事人准备起诉但证据不足的情况时有发生。其中有些情况可以通过发函询问、沟通等方式解决,以获得对方的答复,并从中寻找证据。叫投石问路,侦察证据和对方态度,窥探虚实
2.协商解决。信件的和解功能是其主要目的。通过通知对方在规定期限内来、函、来电,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督促告诫。以信函方式行使某种法定告知义务,或以信函方式提醒收件人尽快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
4.说明评价情况。能够对某一法律事件或某一法律行为作出解释和客观评价,以满足法律层面的传播需要
5.回复你的请求。针锋相对地回复对方发出的信件,以反驳对方的信件
6.行使声明。通常,练习语句包括三类:
首先是债权形成权,包括追认权、终止权、选择权、回购权、减价权、撤销权、撤回权、放弃权、抵销权、免责权、抗辩权等。
二是物权形成权:包括:撤销权、放弃所有权、放弃其他物权、共同财产分割请求权、当物止赎权等。
三是诉讼时效中断的陈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十八条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
受其组织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回答有关法律的问题,撰写诉讼文书和其他与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