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襄阳楼市将有大动作!违规出售的现有房产被责令退款……
买房对很多家庭来说
这是件大事
房屋所有权
是大家关心的问题
襄阳有个小区认领
只出售使用权
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中介,所售房屋产权应当清晰,购房者不仅可以居住使用,还可以通过办证取得所有权。
而欣悦时代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向购房人出售御龙湾天骄广场1号楼1至3层房屋时,声称只出售使用权。
事实上,经住建部门调查,这些房屋根本不符合普通住宅的销售条件,因为这些房屋原规划为小区配套幼儿园。
根据御龙湾天骄广场拿地时的出让协议,待建幼儿园归开发商所有,不能作为住房出售,只能用于设置幼儿园。
对于购房者来说,千万不要贪图便宜去买这样的房子,因为买这样的房子根本不放心。
目前,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大队已约谈御龙湾天骄广场小区幼儿园业主,要求其不得将其作为房屋出售;责令欣悦时代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立即全额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定金及货款。
据了解,有买家表示收到了欣悦时代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愿意退款的通知。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大队负责人表示,如果中介公司不积极或不全额退款,购房人可以拿着相关证据提起投诉,他们将督促办理退款手续。
对于新悦时代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等房地产中介机构多次违规的问题,市住建局正准备组织大检查,将对相关违规行为和中介公司进行处理。
不仅是房屋所有权
房地产市场、物业服务市场与中介市场
这些领域的问题大家都关心
市住建局20日发布通知
今年下半年
在
在全市范围内
发展房地产市场
物业服务市场
中介市场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
事实上,事实上
1
房地产违法行为
1.垄断住房,操纵房价、租金;
2.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10日内未一次性公开全部在售房源;
3.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编造、传播房地产虚假信息,雇人制造抢房假象,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
4.通过变更认购协议、变更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炒作未交付商品房;
5.通过提供“首付贷”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者垫付首付款或变相垫付首付款;
6.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筹、认购、预约、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金、诚意金等费用;
7.不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住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变相实施价外加价的。商品房预售方案备案为毛坯房的,擅自以全装修商品房形式销售。
8.一房多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转卖给他人,或者擅自出售已抵押、查封的商品房,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的;
9.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合法权利的;
10.除公积金中心拒绝存取、房屋抵押外,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限制、阻挠或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抵押贷款的;
11.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标明房屋销售状况和销售价格的;
12.要求购房人缴纳房款以外的费用取得购房资格。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准售房,将以抵债形式移交给建筑企业等
关联企业销售;
13.返原销售或者变相返原销售商品房,以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等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分割、拆除商品房;
14.擅自交付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商品房(含全装修商品房)的行为;
15.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商品房建设销售批准证书》、商品房预售方案和预售资金监管账号的;实行代理销售的商品房,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销售委托书、经纪业务许可证及备案信息;
16.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曲解相关房地产政策,误导购房人市场预期的;
17.发布虚假房源、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
18.未经许可、备案擅自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方案的;
19.房产规划承诺为居住者的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
20.在房地产规划中承诺房地产增值或者投资回报;
21.在房地产开发、销售、宣传、中介等活动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
二
物业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1.未公开、公平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的;
2.未在物业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方案、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规范、投诉电话、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支台账等相关信息的;
3.擅自占用、违规使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
4.挪用、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的;
5.未履行消防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义务,不配合、不监督维护保养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