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5证券简称:天安新材公告编号:2022-05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营业执照换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接到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安”)通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安徽天安变更经营范围,于近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仅涉及经营范围变更,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变更后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8823719231XG
2.名称:安徽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石滩现代产业园光辉大道20号
5.法定代表人:洪晓明
6.注册资本:人民币https://www.zhucesz.com/亿元
7.成立日期:2013年7月12日
8.业务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型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
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料表面处理;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陶瓷新材料的销售;信息系统运维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许可类业务除外,可依法独立经营法律法规未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25证券简称:天安新材公告编号:2022-058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针对广东天安新材料公司未完成2021年度业绩目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事实,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所有激励对象所持第一期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以及上述已退休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其他限制性股票。
股份回购注销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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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及信息披露
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
《关于授权人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披露的《天安新材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天安新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公司已依法履行了关于本次回购注销的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天安新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示期已满45天,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因公司2021年度业绩目标未实现回购部分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及解禁条件二、限制性股票解禁条件(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限制性股票首次解禁的业绩目标以2018-2019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且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即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4021万元;上述净利润考核指标以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依据,剔除因实施本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而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根据企名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号)
2]编号ZC10159),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为-9000元,较2018-2019年平均净利润增长了%,因此公司2021年业绩目标未能实现,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全体激励对象所持解除限售第一期限制性股票https://www.zhucesz.com/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2、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的部分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变更的处理”,激励对象因辞职或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禁,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中有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4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万股(含上述“因公司2021年度业绩目标未完成而无法回购部分”所称该4名激励对象限售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需回购的限制性股票240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