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一些大公司发展起来后,会涉及分支机构或开设子公司。对于很多人来说,其实并不知道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自然也就不知道子公司和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下面的文章汇编了相关信息,告诉你子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区别。
1.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1)分立是基于不同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和隶属关系,分支机构之间的关系是相对于总行而言的。
(2)不同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为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3)职责不同的子公司负责债务关系,分支机构由总行负责债务关系。
(四)不同表现形式的子公司有独立的名称和章程,分支机构有总行名称,没有自己的章程。
II.该处的法律地位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是总公司的组成部分。分公司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在法律上都不是独立的。分支机构的不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和责任由总行承担;
2.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和章程,对外经营活动必须以总公司名义进行,遵守总公司章程;
3.分行没有人事和经营自主权,主要经营活动和主要管理人员由总行决定和任命,经营活动根据总行的委托或授权开展;
4.分公司无独立财产,其全部资产归总行所有,在总行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总行资产。
基于上述特点,《公司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即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公司登记部门报告
办理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应当在注册登记后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小编在上面的文章中为大家总结了四点。其中,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没有。一般子公司对自己的债务独立负责,分支机构的债务由总行承担。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可以直接拨打我们的企名网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