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关于开展出租汽车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淅川县关于开展出租汽车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出租汽车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为解决出租汽车领域投诉率高、违规多发等热点、焦点问题,加强12328服务热线结果应用,严厉打击出租汽车行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网约车合规经营监管,切实提升出租汽车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出租汽车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1年7月21日-10月31日
二、整改内容
巡游车服务质量、合规运营、违规运营、网约车违规运营情况。
三、整治重点
(一)巡游车服务质量
1.巡游车驾驶员拒载、讨价还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违规收费等。
2.巡游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计价设备,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3.巡游车驾驶员服务态度蛮横恶劣,言行不文明,辱骂、恐吓乘客的。
4.乘客投诉举报的其他行为。
(二)网约车合规管理
1.以网约车、顺风车名义违规开展班线客运,以顺风车名义违规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
2.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的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3.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顺风车故意逃避行业管理部门监管。
(三)违规经营、非法营运
1.车辆未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未按规定粘贴相关证件标识。
2.不服从时间表,违反规定,不按指定区域行驶
意思是吸引顾客。
3.未取得阚某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4.未取得道路运输证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5.起止点不在许可经营区域内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6.其他违法经营、违规经营的。
四、相关要求
(一)全县所有从事非法经营和违规行为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要立即停止非法经营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合法规范经营。
(二)出租汽车、网约车平台公司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和从业人员日常管理,不断提高我县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意识和水平。
(三)出租汽车、网约车平台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文明经营,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行业新风尚。
(四)交通执法大队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出租汽车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通过数据比对分析,对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频繁进出客运站、上下高速、在固定线路上行驶的小型客车予以重点关注和依法查处。
(五)深挖黑恶势力和执法人员充当非法营运车辆“保护伞”。对胁迫、煽动出租汽车驾驶员罢工,以非法手段胁迫驾驶员从事非法营运,暴力抗法等案件线索进行排查,及时移交查处。
(六)继续实施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举报人提供有效案件线索和违法违规证据的,根据处理结果和案件危害程度给予举报人奖励。
(七)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非法营运,积极配合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做好我县出租汽车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监督报告0377-69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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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0日返回企名网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