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有3家假冒“颐和堂”被查!
点上“蓝字”关注群体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01
茂名市电白市监察处罚决定书
(2021)168号
案件名称
茂名市电白区益秀堂餐厅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当事人名称
张美艳摄
主要违法事实
未经益和堂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在其餐厅招牌、奶茶杯、食品包装袋、封口胶等物品上使用与“益和堂”商标近似、易造成消费者混淆的“益秀堂”字样。用于制售奶茶等冷热饮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侵权物品:奶茶杯1450个、食品包装袋24个(100个/扎)、封口胶14卷;
二、罚款一万五千元。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时间
2021年5月21日
(图文与网络无关)
02
茂名市电白市监察处罚决定书
(2021)267号
案件名称
吴武龙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当事人名称
吴武龙摄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未经“益和堂”商标注册人许可,突出使用与“益和堂”注册商标近似的“益和堂”字样作为企业经营标识,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和误解。当事人属于同一类别的商品和服务
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处https://www.zhucesz.com/万元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时间
2021年7月9日
03
茂名市电白市监察处罚决定书
(2021)211号
案件名称
茂名市电白区罗坑镇怡和餐饮服务店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当事人名称
何乃友摄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未经“益和堂”商标注册人许可,突出使用与“益和堂”注册商标近似的“春晓益和堂”字样作为企业经营标识,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和误解。当事人在同一类别商品和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处https://www.zhucesz.com/万元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时间
2021年7月13日返回企名网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