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政务)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安丘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安丘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促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推动安丘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安丘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安丘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I.申报范围
根据安丘市放心消费行业创建情况和消费投诉集中分布情况,确定本次申报的行业领域为:超市(中型以上)、通信(移动、联通、电信等营业厅)、金融服务、餐饮(中型以上)、连锁药店、家用汽车销售(不含二手车)、健身美容(中型以上)、教育培训机构、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市场、街区景区等行业具有合法资质的经营者。
二、申报时间
2022年3月16日-5月31日
三。申请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作出以下承诺
1.质量保证。不提供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不合格商品、不明商品、过期商品、残次品或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
2.诚信保证。不做虚假宣传,不搞低价诱导;遵守服务承诺,履行合同约定;明码标价,懂消费;守法经营,诚信待客。
3.维权保障。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责任,提供便捷售后服务,承诺七日无理由退货,高效处理消费纠纷。
(二)营业执照、相关行政许可等证照合法有效,连续生产经营服务两年以上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电子商务须有正规公开的经营网站),配备与经营规模相当的人员和设施
(四)经营项目面向消费者,与人民群众消费生活密切相关
(五)近两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
名录(经营异常状态)或企业失信“黑名单”,无自身责任的群体性投诉,无违法经营行为
四、申报和命名程序
1.申报“安丘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经营者需通过关注“放心消费在山东”微信公众号在线提交申请书及相关申报材料;
2.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对辖区内申报经营单位进行指导和现场审核,申报单位要积极配合;
3.“安丘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申报命名,由安丘市消费者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安丘市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邀请消费者、经营者代表按照创建标准和条件组织评估验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创建命名,授予“安丘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称号。
获得创建名称的经营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对外组织形象宣传中使用称号。
联系人18823719231
安丘市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网上提交材料指南
一、使用方式
关注“放心消费在山东”微信公众号。
二、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过程
1.进入微信公众号“放心消费在山东”→“矿山”→“商户管理”→“注册”→填写手机号和密码,点击“注册”完成注册流程。如下图所示。
2.认领企业。注册完成后,返回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进入“商户管理”界面。点击“被管理企业名单”右侧的“认领企业”,点击企业名称,输入企业相关信息,点击认领确认即可。认领的企业会出现在“商户管理”界面。
3.完善企业信息。在“商户管理界面”点击企业名称,选择企业所属字段,完成后返回上一页面,再次点击企业名称,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做出创建承诺(有模板可选)。
申报单位可通过“基础信息维护”“相关图片维护”等方式,对企业信息、企业证照、经营照片等进行补充完善。
4.上传自我评估报告。进入“企业信息管理”界面,点击“企业自评报告”,进入上传界面。自我评估报告见下图
下载模板并根据创建标准对自己进行评估。
5.“上传评估报告”成功后,点击“提交审核”,监管部门将予以批准。30日后,将申请提交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审核。
三、线上线下维权服务站申请
点击“线上/线下维权服务站”进入创建页面,点击“前往创建”进入信息填报页面,填写姓名、名称、联系电话、住址、工作范围等信息,点击“提交”至监管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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