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8月1日电(记者屈凌燕)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8月1日起,浙江省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凡是符合条件的浙江企业,可自行命名后直接申请设立登记,再也不办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进一步压缩了企业开办时间。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直接自主申报名称?浙江省工商局企业登记处负责人介绍,《浙江省工商局关于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除前置审批事项或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不是同一登记机关的,仍实行名称预申报外,其余均可直接自主申报。
据介绍,浙江省工商电子平台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正式上线后,申请人可进入系统自动智能筛选拟申请名称,实现自主申报。名称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通知书》,并推送名称自主申报通过的短信提示。然后,申请人可以继续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也可以通过自主申报通过的短信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实行姓名自主申报不是“我的名字我做主”。目前,浙江省工商局已建立全省统一的禁限用名称库,如不得与同一名称登记机关商号相同或近似,不得含有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不得含有可能欺骗、误解公众的内容和文字,不得含有外国(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团体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和军队编号等;同时,世界500强、驰名商标、知名商号等相对受保护,在取得同意或承诺后方可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