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对贵阳企业名称变更前置审批需要提交哪些条款感到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企名网小编为大家梳理了以下解决这一问题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大家答疑解惑。
一、法律依据
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
二、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三、办理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省工商局B026、B027窗口。可乘坐公交1路、2路、6路、17路、20路、24路、29路、44路、65路、11路、16路、21路、22路、23路、38路、44路、219路、229路等,在政务中心、新路口、省展览馆、青云路口上下车??
四、法律依据
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
五、办理流程
接收
验收
回顾
决定
准备证据
认证
这件事是原来的预审事项。网上申请的,最多可到现场2次,承诺时限为1个工作日
初步判断:1。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2.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有效;3.申请人申请的许可内容是否符合相应的申请条件;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依法要求提交的全部材料;5.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申请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将不予受理的情况告知申请人,并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行政机关权限范围的,当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中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4.无法当场审查不完整或与法定形式不符的,当场发出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完整或与法律不符的
固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更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当场能够判断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当场发放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检查:1。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2.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有效;3.申请人申请的许可内容是否符合相应的申请条件;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依法要求提交的全部材料;5.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符合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发放受理通知书;2.按照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补正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发出决定受理通知书;3.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自收到之日起受理。
审查本次申请是否符合申请办理该事项的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提出初步意见,移至决定步骤。
审查步骤提出的初步意见。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属于本局登记权限范围的,作出同意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决定,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属于本局受理权限范围的,作出不予提交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准予名称预先核准的,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综合业务系统打印《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2.工商总局不予登记的,通过工商总局综合业务系统打印《企业名称不予登记通知书》“下载”“下载”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准予名称预先核准的,核发《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2.工商总局不予登记的,发给《企业名称不予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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