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集团董事长陈峰被限制高消费、禁止乘坐高铁
记者|唐骏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9月15日披露,2020年8月13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申请人柴静申请执行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海航集团未在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规定对海航集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海航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陈峰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陈峰还是海航集团董事长。
限制行为包括:(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高消费的;(三)购买房地产或者新建、扩建、装修高档住宅的;(四)租用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工作的;(五)购置非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收费较高的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等。
对违反限制消费令行为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除了西安法院发出的两份执行裁定书外,2019年至2020年两年间,海航集团8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8月,海航控股也有失信被执行记录。
图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截至2020年6月30日,海航控股总资产亿元,总负债亿元,资产负债率较去年同期上升至亿元。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6月末,海航集团总负债706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2。2今年
6月,海南省人民政府牵头成立“海南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进驻海航,推动海航集团风险处置工作。返回企名网查看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