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泰山财经1月5日讯(记者于雅文)近日,饿了么关联公司拉达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起诉饿了么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饿了么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与“饿了么”相同或者近似的字样,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拉达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合理费用10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鲁网泰山财经记者发现,截至2019年10月12日,被告饿了么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单立军担任100家公司法定代表人,部分公司名称中含有“花旗集团”“渣打”“企名网”等高知名度标识。针对上述情况,单立军未作出合理解释,并当庭表示,上述公司均未实际经营,也未实际出资。
企名网显示,饿了么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年,法定代表人为单立军,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工艺品、日用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餐饮管理(不含餐饮服务)等,据悉,该公司于2020年9月更名为饿了么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后于同年11月更名为北京御厨主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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