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司尚未注册,没有公司名称和税码,无法以公司名称开具发票。
股东为企业的,可以先开具写有股东企业名称的发票。新公司注册成立后,股东所在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形式或以销售名义向新公司再次发行。
如果股东是个人,可以让对方先开收据,并注明或约定更换计时发票需要多长时间。当然,也有人说可以为股东或未来的法定代表人开具名义发票,等公司成立后再报销。理论上是可能的,但在实践中有时会遇到一些麻烦。基层税务人员对企业的解释不一定认可,导致一些费用成本无法在税前扣除,更谈不上进项税额扣除。
更多实际财税问题,请关注我易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