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政务服务)
本地企业名称全程电子化“秒批”登记可挂“京津冀”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定市行政审批局出台18条措施,提供便捷、高效、无纸化准入服务,提高企业开办效率,着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发展。
这18条措施涵盖服务企业的方方面面,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市场主体登记全类型、全区域、全流程电子化办理,允许行政区划为“河北”或“保定”的企业名称使用“京津冀”作为区域特色名称或行业限定词……保定市通过一系列举措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具体内容如下:
01
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8个工作小时)。其中,企业设立登记、参保就业登记4个工作小时内办结;公章刻制、发票首次申领4个工作小时内完成。
02
全面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全面取消市场主体名称预先核准。除工商登记前置核准外,企业注册登记时,既可以通过河北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进行名称申报,也可以直接将拟登记的名称提交企业登记机关,由企业登记机关进行办理。涉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申请人可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经企业登记机关确认保留的,申请人在办理企业登记时直接登记。
03
放宽企业名称使用限制
系统提示有四级限制字的,不限制使用;对于系统提示使用四级限定词的,不同行业均可使用;如果系统提示包含两三个限制词,不同行业都可以使用。赋予企业名称自主选择权,通过河北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完成名称
自主声明提交成功的,经登记机关提示侵权风险后,申请人仍选择使用该名称的,由申请人出具自费承担侵权风险的书面承诺书。允许企业名称中的品牌名称与不同行业的驰名商标相同(《企业名称禁限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04
推广全程电子化“秒批”登记模式
推行国内市场主体全类型、全区域、全流程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发证、网上公示。企业可选择河北省企业开办“一窗通办”网上服务平台,个体工商户可选择“云窗照”APP提交登记申请。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审批部门以“分秒必争”为目标,实现网上快速办结。
05
深入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全面实施新一轮“证照分离”改革,有序做好企业登记注册与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衔接,尽快让企业更便捷地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进一步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06
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
企业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在线办理相关审批业务。凭电子营业执照,可办理后续税务、公安、社保、银行开户、公积金等企业开办事项。充分发挥电子营业执照在市场主体认定、电子档案、信息查询等方面的作用,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府部门间共享互通。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行业、跨区域、跨层级应用,逐步实现“一照一码走天下”。
07
推进身份认证信息共享
不断拓宽企业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等人员身份认证方式,建立统一身份认证制度,打通企业开办过程中不同部门业务系统身份认证信息共享通道,推进身份认证信息共享,对企业登记部门实名认证部门采集的信息实行“一次认证、全程入网”。公安、税务等部门不再重复征收,实现企业开办相关人
工作人员身份认证信息一次性采集共享。
08
实行企业注册登记全流程“零见面”
完善全程电子化登记制度,在设立过程全程电子化登记的基础上,实现有限公司注销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注销登记全程电子化办理的,纸质营业执照可不再收回,登记机关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公告失效。
09
加强电子档案的管理与应用
通过全程电子化模式登记企业的,经登记机关核准,将原始电子申请材料、登记机关电子审核表、相关数据库文件、影像等电子材料生成电子档案,由系统自动归档保存(也可出具纸质档案保存)。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可通过自助查询、远程查询等方式查询企业电子档案
10
简化登记备案事项
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不再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书》。取消分支机构设立备案。营业执照补领申请遗失、毁损的,不再登报声明作废。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上公示营业执照失效声明后,即可办理营业执照换领手续。
11
支持异地商会发展
依托异地商会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搭建沟通交流平台,为在我市投资的异地商会企业提供注册预约、跨域协办、异地快速迁移、跨域跟踪协调服务。
12
推行牌照合作
便企利民,创新审批服务模式,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营业执照、登记备案、资质资格、发证审批等事项为重点,推行“一窗受理、一次提交、同步审批、集中查验、信息共享、限时办结、同步发证”的证照联办模式,解决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登记审批时重复提交材料、跑多个窗口的问题。
13
开展市场主体大数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