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将对当月社保费征缴数据进行核验。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单位受理申报和缴费时间。在大多数城市,企业职工社保实行当月缴纳。例如,在苏州,企业用工保险退保、停保申报期限为每月11日至次月7日(截至17时)。在上海,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第八条(单位缴费时间)规定,缴费单位应在每月1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但也有城镇企业职工社保当月、次月缴纳的。例如,在西安,企业社保实行当月申报和次月申报,一般在每月15日前申报。系统会在16-25天内自动申报扣费,不能跨月,否则跨月缴纳滞纳金。每个城市有不同的具体规定,一定要了解清楚当地的社保缴费政策。除了缴费时间,为企业职工缴纳社保还应注意这些问题:1。社保费怎么缴?主要分为银联缴税、银行批量扣款、银行现金支付三种模式。多数企业选择银行批量扣款。如采用此种方式,建议每月8日前确保支付(包括补缴)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如果银行批量扣款不成功,可以在每月25日前改为其他模式,比如在银行端现金缴税,完成支付。2.社保增减工作人员有哪些注意事项?如有新员工入职或离职,要及时办理社保增减。一定要了解当地社保缴费时间。比如,部分地区社保新增月办理时间为当月5日至25日,与当月社保缴费截止时间非常接近。这意味着,如果员工25日后入职,当月增加员工人数可能来不及,需要与员工协商后再开始下月发放。社保增项申请不限次数,一个月内可多次办理。即使单位已申报当月社保费,也可办理追加。不过,办理增加后,切记要按规定缴费社会保障费用。由于每月社保费申报缴纳有固定的时间节点,大多数企业倾向于在每月1月1日至15日申报当月社保费前提交减员申请。减员期间有欠费记录的,单位需要缴纳欠费后才能办理减员。处理减员需要一定的时间。减员在25天前完成的,当月即可生效,25天后次月生效。减员成功将不再生成社保申请数据。4.社保漏掉了怎么办?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的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未缴纳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一般存在漏缴社保的情况,主要是瞒报、漏报职工人数,未及时为签约职工缴纳社保,或者社保缴费基数与职工实际工资不符造成的。看似事情不大,但因漏缴而被罚款的案例却不少。而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员工承担社保漏缴造成的滞纳金,建议不要轻易测试。5.员工自动放弃社保,单位不缴纳,可以吗?没门。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自己的缴费。这意味着,即使职工自愿放弃社保,单位也不能拒绝为职工参保并依法缴纳社保。即使个人愿意签订承诺书放弃缴纳社保,让单位缴纳现金代替缴纳社保,从而获得更多的钱,但这种操作仍然是违法的。一旦企业未能正常足额缴纳社保,后续员工要求其补缴,企业需要全额补缴,并承担额外滞纳金。此外,职工一旦在就业期间发生工伤或死亡,企业未为其投保,将无法办理工伤保险。如果身故,还要承担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得不偿失。6.社保可以缓缴吗?看自己的感受条件。公司因不可抗力导致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经当地经办机构批准后,可暂缓缴纳社保,但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但是到期了,记得及时缴纳。7.社保缴费基数如何计算?一般情况下,优先以职工实际月工资作为社保缴费基数。工资高的,可以使用社保缴费基数上限计算公式: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发放下限为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由于各地区社保政策、社会平均工资、险种不同,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可能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将对当月社保费征缴数据进行核验。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单位受理申报和缴费时间。
在大多数城市,企业职工社保实行当月缴纳。例如,在苏州,企业用工保险退保、停保申报期限为每月11日至次月7日(截至17时)。
在上海,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第八条(单位缴费时间)规定,缴费单位应在每月1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但也有城镇企业职工社保当月、次月缴纳的。例如,在西安,企业社保实行当月申报和次月申报,一般在每月15日前申报。系统会在16-25天内自动申报扣费,不能跨月,否则跨月缴纳滞纳金。
每个城市有不同的具体规定,一定要了解清楚当地的社保缴费政策。
除了缴费时间,为企业职工缴纳社保还应注意这些问题:
1.社保费如何缴纳?
主要分为银联缴税、银行批量扣款、银行现金支付三种模式。
多数企业选择银行批量扣款。如采用此种方式,建议每月8日前确保支付(包括补缴)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
例如
如果银行批量扣款不成功,可以在每月25日前改为其他模式,比如在银行端现金缴税,完成支付。
2.社保增减工作人员有哪些注意事项?
如有新员工入职或离职,要及时办理社保增减。
一定要了解当地社保缴费时间。比如,部分地区社保新增月办理时间为当月5日至25日,与当月社保缴费截止时间非常接近。这意味着,如果员工25日后入职,当月增加员工人数可能来不及,需要与员工协商后再开始下月发放。
社保增项申请不限次数,一个月内可多次办理。即使单位已申报当月社保费,也可办理追加。但切记办理增员后要按规定缴纳社保费。
由于每月社保费申报缴纳有固定的时间节点,大多数企业倾向于在每月1月1日至15日申报当月社保费前提交减员申请。
减员期间有欠费记录的,单位需要缴纳欠费后才能办理减员。
处理减员需要一定的时间。减员在25天前完成的,当月即可生效,25天后次月生效。减员成功将不再生成社保申请数据。
4.社保漏掉了怎么办?
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的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未缴纳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