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您可以开立外汇结算账户进行交易。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人经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以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境内个人从事外汇买卖等交易,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
外国个人在中国境内直接投资,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以为外国投资者开立外汇专用账户。账户内资金经外汇局核准后即可结算。直接投资项目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境外个人可以将外国投资者外汇专用账户中的外汇资金转入外商投资企业资本账户。
扩展信息:
个人外汇相关要求规定:
1.个人购汇取钞或外汇储蓄账户取钞,单笔或当日允许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的,可直接在银行办理;当日单笔或累计取钞超过上述金额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取钞用途证明等材料提前向所在地外汇局申报。
2.个人外币现钞存入外汇储蓄账户。在有关规定允许携带外币现钞进境的申报金额下累计的,可直接在银行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存入纸币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外币现钞入境申报表或原存款金融机构外币现钞支取凭证到银行办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外汇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