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北京市公司名称预先核准1。工商总局登记管辖范围:
(a)加上“中国”、“中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2.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的(无国际)?
(三)不含行政区划。
二、上汽集团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条件。
1.无行政区划表述--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2.无行业声明--注册资本须在1亿以上,经营范围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中的五大类。
3.中文字头企业名称核准--拟设立企业及所需批准文件;
4.无行政区划企业(含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经企业所在地工商局审核后,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意见书,由我公司报工商总局核准。
关于企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
北京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北京市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法人登记申请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应当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级登记机关应当在上级登记机关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经部门批准或授权的全国性公司、企业集团和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全国性公司、省级和自治区的子公司(子)公司
经设区的、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的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企业集团、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其他企业由所在地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
各级登记机关应当建立企业法人登记档案和登记统计制度,掌握与企业法人登记有关的基本信息,为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服务。登记机关应当根据社会需求,有计划地开展向社会公众提供企业法人登记资料的服务。北京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北京市公司名称预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