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薛江华
通讯员杨晓彤、杨树新
这是一个农民工维权的故事,有些波折,最后的结果令人满意。故事从今年年初开始。年近60岁的张某来广州打工已近20年。他一直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快退休了。但他却被单位通知开除,赔偿还少得可怜。张某有点纳闷,于是多次向劳动监察等部门投诉。但由于他从未与国内某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甚至没有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投诉无果。
张某带着焦虑和无奈来到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经审查,认为张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北京安博(广州)办事处周睿办理此案。
工作不利20年,单位名称不清
承办人员详细了解案情时发现,张某虽然工作近20年,却不知道所在单位的确切名称;张某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未缴纳过社保、公积金,也没有工作证和工作证;其工作中使用的文件等书证材料极其有限,仅有出入境名单,而出入境名单上的单位名称为一家公司,与张某主张的单位存在差异;张某只能提供工资银行流水,未显示工资单单位名称;考勤表上唯一的单位名称是简称;其日常工作地点不是用人单位总部而是其下属租赁站,且租赁站未挂牌;张某认为找不到该公司工商注册地址。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在全国工商信息网上查询发现,张某认为其用人单位已四次更名,公司下设多家子公司或分公司。要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找不到被申请人(被告)和劳动关系,可让大家“犯了难”。
为明确仲裁(诉讼)主体,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与承办人进行了多次协商,确定从工资支付线索入手。应付年度
代发跨度近20年,更换了多家代发工资银行,引导张某到不同银行网点查询、调取代发工资的证据材料。在包工头的指导下,张某终于拿到了15年来的工资流水,5年来的工资单单位名称也查到了。
缺少关键证据,维权之路受阻
在劳动仲裁阶段,经仲裁庭审理,仅确认张某在209年5月1日至2019年5月20日期间与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其他请求均被驳回。张某不服仲裁结果,诉至法院。因张某只能提供近5年显示工资支付单位的银行流水,其他15年的流水只显示发放账号。一审判决确认张某于2019年9月1日至9月30日与华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华某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9368元。
用调查令获取关键证据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为查明张某与中国某公司劳动关系的真实状态,承办人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调查令并获得批准后,持调查令前往5家银行进行调查。最终找到了张某自2000年8月1日以来发薪单位为中国某公司或其子公司、分公司的关键证据。
在有力证据支持下,二审判决最终确认张某与中国某公司在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中国某公司应向张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共计128557元。为进一步维护张某的合法权益,广州市法律援助部门和承办法官指导张某持二审判决书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某省社保部门申请追偿。当地社保部门高度重视,依职权要求国内某公司补缴张某2000年8月至2019年9月的社保,国内某公司随后完成补缴。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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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倩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