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有过相关经验的朋友都知道,注册公司时,首要任务就是核对名字。说白了,就是向工商局申请企业名称。一般情况下,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顺序依序。公司的命名自然有很多讲究。第一点是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第二点是要考虑其对企业的影响。四要素中,行政区划是企业名称的开端,也有一些规定和注意事项。
一、从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入手
企业名称应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开头,如“双流XX公司”“成都XX公司”“四川XX公司”等。但在实际情况中,省略了“县”“市”“省”等字样,如“成都昊邦科技有限公司”,总之必须是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不能以乡镇等地名开头。
二、以企业所在地为行政区划
比如,一家公司,住所在成都,到工商局登记核实名称时,却不能以重庆开头。也就是说,公司经营地址、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应与辖区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三、必须是现行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的名称应当是目前使用的名称。如果历史上已经使用或者是现行行政区划修改前的名称,则不符合规定。
四、不能用简称或通用名称代替
行政区划目前必须得到官方承认,不能使用通用名称或简称。比如,成都的昵称也叫“蓉城”,那么“成都××公司”就不能叫“蓉城××公司”
5.功能区不能作为行政区划
什么是功能区?泛指为实现某一目标而设立的管理区域,如各地设立的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以成都高新区为例,在行政区划上,
实际上不属于行政区,只是托管行政区内的部分街道,叫科技产业开发区,属于功能区。
六、不需要有行政区划
还有一种情况是,企业名称不需要冠以行政区划,其标准相当高,需要到国家工商总局核对名称。具体要求在此不再赘述。
在企业名称核验过程中,在行政区划方面要注意以上几点。看起来要求很多,其实没那么复杂。一般情况下,人们不会踩到雷区。这里列出来帮助一些不了解这方面规定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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