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水溶肥因见效快、效果好,受到不少农民特别是菜农的喜爱。不少厂家看到了其中的商机,纷纷推出各种水溶肥产品。但这一现象不可避免地导致当前水溶肥市场混乱,假冒伪劣现象突出,尤其是以水溶肥冒充植物调节剂的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据相关人士总结,目前水溶肥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1.产品名称采用国外名称,国外进口是目前最常见的宣传口号。
目前市场上很多所谓的进口水溶肥都是国产的。打着进口旗号卖高价,才是造假者的真正目的!
↑上述肥料在包装袋上印有执行标准“NY1107-2009(大元素水溶肥料);执行标准:NY2266-2012(中元素水溶肥料)”,表明是国内厂家生产的肥料,包装袋上则印有美国、俄罗斯等国家的字样,误导消费者以为是进口肥料。
2.国产化肥与进口化肥并驾齐驱。
如:①名义上挪威、以色列、德国等公司名称;(二)未标注国外生产企业名称,只标注“原产国”;(三)未取得农业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的;侵犯外国驰名商标;⑤正反面外文包装,只贴小标签。
3.国产化肥冒充进口化肥。
↑上述肥料产品名称为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登记证编号为“农肥(2015)临字9918号”。经查,该登记证号登记主体为祥云新稻香村化肥有限公司,而包装袋标称原产于芬兰,属于国产化肥,冒充进口化肥。
↑上述肥料产品名称为含腐植酸水溶肥料,标称德国DⅠCON公司生产,登记证编号为“农肥(2014)准字第3573号”。经查,该注册证号登记主体为寿光市三元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属于国产化肥冒充进口化肥。
4.以肥代药。
↑↑上图
肥料标称具有膨大、治病的作用,而膨大素属于植物生长调节剂。《农药管理条例》指出,“植物生长调节剂是一类能够调节植物生长发育的农药,包括与天然植物激素作用相似的人工合成化合物和从生物中提取的天然植物激素。它不以杀灭有害生物为目的,因此其毒性一般为低毒或者微毒,植物生长调节剂作为农药统一管理”。
小编提示
1.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植物生长调节剂属于农药管理登记范围。即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销售。
2.上述“膨大果王”“甲壳素”等水溶肥料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却擅自标注含有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药功效的水溶肥料标签,夸大宣传产品功能。
3.经销企业必须向生产单位取得肥料登记证、肥料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和产品执行标准,并查验三证上的产品名称、有效成分含量是否与产品标识内容一致。
4.消费者要寻找诚信经销商,保存好购货单据和凭证,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立即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作者:陈振兴)农财网农化宝典